close
黃鈺生/臺北市政府消保官
長久以來,由於搬家結合了「貨運」與「勞務」,雖然搬家糾紛及消費者受害事件一再發生,但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主管機關介入導正,因此,消費者在搬家時,除了「自求多福」外,也只有「求菩薩保佑」了,這種搬家亂象一直到崔媽媽基金會召開公聽會大力疾呼,而引起社會大眾及政府部門的重視,除了指定交通部門為搬家服務消費者保護的政府部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外,並積極要求主管機關訂定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供消費者參考,並進而要求業者在提供服務時,應先行估價及簽訂服務契約,使搬家糾紛大幅減少,消費者的權益也獲得保障。
另方面,崔媽媽基金會為使消費者獲取正確的資訊,又另闢戰場,進行搬家業者的評鑑,將評鑑結果公佈,以提供消費者選擇搬家業者的參考,轉眼此一評鑑制度也已實施了十年,回顧十年來,崔媽媽基金會除了以基金會本身累積建立之公信力辦理評鑑及公佈評鑑結果為優良搬家業者背書以外,更進行搬家業者提供服務後之滿意度調查及申訴處理,使搬家業者獲得評鑑推薦後,由於業務量的成長而會更努力於服務品質的提昇,以維持其信譽。這種建立消保團體、消費者及業者三贏策略的運作模式,是推動消費者保護運動的良好典範。雖然崔媽媽基金會多年來默默的從事消費者保護工作,自去年正式申請成為消費者保護團體後,更希望基金會以新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身分,充分發揮活力,一起為消費者保護運動而努力。■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