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0-09-25 中時電子報 社會新聞

嚴懲搬家流氓 等於防範犯罪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搬家流氓被判刑,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這項判決可鼓勵民眾勇敢站出來報案,因為強索高價搬家費就是犯罪,但民眾也勿貪小便宜,最好找合格搬家公司,才能減少類似案件發生。
全國律師公會監事林振煌律師指出,碰到搬家公司強索不合理費用,要設法保全證據,就算不知對方真實姓名,也要設法記下車號、留下收據,事後再報警,不須當面發生衝突;而且搬家有公定價碼,如強索高價就有犯罪嫌疑。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認為,民眾遇到類似情形,不要只想花錢了事,愈不怕搬家流氓,他們才不敢虛張聲勢,類似犯罪行為才會減少,如此才有真正的社會安全,民眾的消費權益才能獲得保障。
對於警方處理類似案件態度,高涌誠認為有改進必要,一般警方多認為恐嚇案件的暴力性不高,不一定會積極介入,警方應改變這種思考模式,因為辦理類似搬家流氓案件,等於是做好犯罪預防工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崔媽媽 的頭像
    崔媽媽

    tmm18035255的部落格

    崔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